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学费调整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5〕3 号)文件有关要求,学校在全面核算各专业培养成本、市场需求、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拟从2025年开始对新入学的学生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校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官网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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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影2025年收费调整方案及各专业培养成本核算表.pdf (477.08 K)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