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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 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10-11 18

各系部

为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校将于10月12日(周三)19:00在图书馆一楼演播厅举行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

一、答辩意义

国家奖学金答辩会可以更好地保障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与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体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创先争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评选范围: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进取,递交了入党申请并参与了党课培训,顺利结业的学生;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参加学院的各项比赛及服务活动,有奉献精神的学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5.无奢侈浪费行为,生活作风端正的学生。

6.上一学年学习中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位于评选范围内前10%的学生;

7.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优异者,有省级、市级奖励且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三、答辩流程

1. 答辩者提前20分钟入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进行演讲答辩。

2. 个人限时10分钟陈述:

(1)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可配以PPT展示;

(2)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文艺、体育、辩论等)、公益活动等方面;

(3)答辩者穿着须正式得体。

3. 现场提问:评审委员会针对答辩者陈述的内容提问并打分。(5分钟)

4. 答辩结果于会后统计并公示

四、评选结果产生方式及结果公布

答辩结束后,学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现场答辩成绩,结合候选人上交的纸质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根据综合评分,从各系部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中选出2名,推荐至江西省教育厅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并对推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名单所列学生有异议(必须附署名的纸质版材料),请致电学生处资助科张老师, 联系电话:16679000949。

五、其他事项

1.请每个系部选派50名大一新生到场观看评审答辩会,答辩候选人可邀请10名亲友团到场。

2.答辩候选人请着正式服装出席答辩会,请在10月12日(周三)下午2:30点前来图书馆二楼学生事务中心-资助科抽签、拷贝PPT,并熟悉答辩流程与规则,并在下午18点40分前到达图书馆一楼报告厅进行答辩候场。

3.请到场人员戴好口罩。

4.经个人申请、各院(系、部)推荐、学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4名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学生自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编辑:李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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