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 〔2019〕6 号)和《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 订)》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审核及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初审通过,即日起至 09 月 30 日将在全院范围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凡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院学生资助中心系主任联系。
具体联系人:张青青
联系电话:16679000949(工作日)
手机号码:0791-80866207(全天)
邮箱:1358538921@qq.com
特此公示。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2022 年 09 月 26日





























编辑:李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