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分批对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进行清算和退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依据
学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0]1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学生返校复课安排进行住宿费的清算和退费工作。
二、退费原则
1.毕业生未交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无应退住宿费。
2.非毕业生应退住宿费直接冲抵2020-2021学年住宿费:已返校学生,冲抵4个月住宿费,每人640元。未返校学生,冲抵5个月住宿费,每人800元。
三、工作要求
由学工处将2020年春季实际返校与未返校学生名单整理提供给财务处。
四、其他
关于退住宿费的工作中若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冯老师:13979143224、0791-85866207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财务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