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19〕5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结合我院情况,现就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主要内容
(一)高等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常识;
(二)所任教(拟任教)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
(三)理解所任教(拟任教)学科(专业)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分析教学大纲及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验(实习、实践)、进行教学效果测评的能力,把握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二、测试方式:试讲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5月15日晚18:00-21:00;
(二)每人测试时间为十五分钟,请做好测试的相关内容准备。
(三)地点:三楼319室
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