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数字媒体技术(高职)
二、专业代码:590222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四、学制:3年
五、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数字媒体领域的相关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先进的数字媒体理念和创作能力,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和跟踪数字媒体新工艺、新潮流能力,适应电子信息、文化教育、艺术设计、广播影视、广告设计、影视特技、数字动画、游戏娱乐、网络应用、建筑等产业的数字媒体领域,从事数字图形图像作品、数字影视作品、数字动画作品制作等岗位群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
(1)职业岗位能力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团体意识。
2)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基本的文学艺术修养和现代企业素质,并有一定的美学知识和健康的审美观,对自然、社会和艺术的美具有初步的鉴赏力。
3)具有良好的数字媒体技术及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技术,熟悉数字媒体的设计、制作规律和工艺流程,掌握数字媒体制作设备与软件的使用,具有较强的数字媒体设计制作、传输处理的能力;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积极的人际交往意识和与人合作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2)知识结构
1)具有计算机相关网络通信应用能力,平面图形图像的设计、处理、输入输出和制作能力,流媒体制作的开发、设计和制作能力,数字光存储的刻录、保存和输出的能力。
2)具有数字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作品、数字动画作品制作能力,网页制作的策划、布局设计、版式设计和制作能力,数字影视节目的拍摄、剪辑、特技与后期合成能力,二、三维动画的场景设计、动画合成和输出的能力。
3)具有适用数字媒体技术更新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具有网页设计和制作能力,数字影视创作能力,数字动画创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交和较好的与人合作能力。
六、毕业生就业岗位(群)
|
职业面向
|
电子信息、文化教育、艺术设计、广播影视、广告设计、影视特技、数字动画、游戏娱乐、网络应用、建筑等产业
|
||||||
|
职业领域
|
数字传媒领域
|
||||||
|
产品类别
|
数字图形图像作品
|
数字影视作品
|
数字动画作品
|
||||
|
典型工作任务
|
广告摄影作品创作、婚纱摄影作品创作
|
网站的策划与制作
|
电影的拍摄、电视剧的拍摄、广告的拍摄、电视栏目的拍摄、新闻拍摄、DV剧拍摄
|
电影电视剪辑、新闻报道剪辑、DV剧剪辑、广告的剪辑
|
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动画的模型制作、动画的合成
|
电影特效设计与制作、电视片头片花制作
|
|
|
岗位目标
|
中级
|
摄影
|
网页设计
|
摄像
|
影视剪辑
|
动画制作员
|
特效合成
|
|
初级
|
摄影助理
|
网页制作员
|
摄像助理
|
影视剪辑助理
|
动画制作员
|
栏目包装
|
|
|
岗位群
|
数字图形图像制作
|
数字影视制作
|
上一篇:下一篇: | ||||